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
聯合國大會於1979年12月18日通過,1981年9月3日經20國簽署後正式生效。至2016年3月,已有189個締約國,為第二大國際人權公約(僅次於《兒童權利公約》)。CEDAW之監督委員會為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,由全球23個婦女人權專家組成,任期四年。更多資訊>>
婦權基金會將CEDAW第三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具象化,製作「家庭 只有一種樣子嗎?」、「女力,真的崛起了嗎?」等議題懶人包與明信片,希望讓婦女人權概念與政策的推廣方式更為多元,並觸及基層婦團工作者與在學青年等群體。 |
【國際視窗】 | COVID-19疫情造成全球多面向的緊急狀態。聯合國婦女權能署等組織出版Justice for Women Amidst COVID-19,從性別視角記錄疫情對女性生活與生計帶來的主要衝擊,包括司法保障的縮減、親密伴侶暴力增加、性健康與生育健康的威脅、對勞工的不公待遇、歧視性法律,以及對被迫流離失所女性所造成的影響。 |
最新消息
2021.01.08
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發布「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」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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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10.23
聯合國婦女署、CEDAW委員會與CRPD委員會發表「終止對身心障礙女性的性騷擾」聯合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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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8.09
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公告「CEDAW第3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期中審查閉門會議」會議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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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6.26
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等9組織共同發布「COVID-19下的婦女與女童暴力」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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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4.23
聯合國CEDAW委員會發布「CEDAW與COVID-19」指引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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